先锋电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保护个人信息看作是先锋集团所应承担的重大的社会责任及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是取得社会各界信赖、推进企业活动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本公司十分重视对顾客个人信息的妥善管理及使用,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实施以下措施。
1. 个人信息的管理
本公司对顾客的个人信息,在委派专门负责人进行管理的同时,遵循本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对顾客的个人信息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
2. 使用目的和收集范围
本公司在向顾客征询姓名、住址、电话号码、E-mail地址等个人信息时,将告知并强调使用目的及对应的咨询窗口,确保在适当的范围内收集顾客的个人信息。
3. 个人信息的使用
本公司承诺只在顾客本人认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顾客的个人信息。
4. 禁止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个人信息
除顾客本人认同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情况等正当理由外,本公司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披露顾客的个人信息。
5. 对业务委托方的监督
本社在为达成顾客认同的使用目的,向业务委托方披露顾客的个人信息时,将要求对方签订与本公司同等标准的个人信息管理合约,严守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切实监督其实施。
6. 信息安全防范的确保、提升
本公司为防止顾客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篡改等情况的发生,将不断努力,确保、提升信息安全的防范体系。
7. 教育、培训
本公司对全体董事及员工开展教育和培训,使其理解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并学习如何妥善管理顾客的个人信息。
8. 个人信息的披露、修正等的对应
当顾客对个人信息提出披露、修正等要求时,本公司将在确认该要求是否由顾客本人提出的基础上,在合理的时间及范围内进行对应。
9. 持续的修正和改善
本公司在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的同时,也将顺应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修正并改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措施。
注:16岁以下的在提供个人信息时,须取得监护人同意。
个人信息保护对应窗口
公司受理客户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咨询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和先锋公司个人信息保护对应窗口担当联系。
联系人: 阚小姐
E-Mail: pch_PR@intl.pioneer.co.jp